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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煤炭开采将全面推行“瓦斯优先”

日期:2015-08-06

来源 中国煤炭资源网

        8月4日,山西省政府发布《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今后,山西省煤矿必须先抽取利用瓦斯后,才能开展煤炭开采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,是指对煤炭规划区、准备区和生产区达到瓦斯抽采条件的煤层全部开展瓦斯抽采,做到采前、采中、采后和井上井下全覆盖立体化抽采,实现应抽尽抽、以用促抽、抽采达标,保障煤矿安全生产。

        通过煤炭规划区、准备区和生产区“三区联动立体式”的抽采方法实现瓦斯应抽尽抽,构建“采煤采气一体化”“煤与瓦斯共采”的全方位立体化瓦斯抽采模式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煤层瓦斯含量大于16立方米/吨的煤炭规划区,采取地面先打钻井抽采瓦斯,待煤层瓦斯含量降到16立方米/吨以下,再建煤矿,实施“先采气、后采煤”,做好采气采煤有效衔接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煤层瓦斯含量为8-16立方米/吨的煤炭准备区,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,采取合作或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等方式,加大抽采力度,优先保证煤炭资源开发。采取地面钻井抽采与井下长距离钻孔及穿层钻孔预抽相结合的方法,强化瓦斯抽采,待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立方米/吨以下,再开拓部署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煤层瓦斯含量为8立方米/吨以下的生产区,在原有井上、井下预抽基础上,井下采掘工作面继续强化抽采,待瓦斯抽采指标达到《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》要求后,方可进行回采,实现先抽后采、抽采达标。

        抽采后瓦斯的利用,省政府要求,地面抽采瓦斯以管道输送为主,就近利用,余气外输,主要采取集输、压缩(CNG)、液化(LNG)等方式利用;煤矿井下抽采的瓦斯,以就地发电和民用为主,并推广瓦斯提纯压缩(CNG)及液化(LNG)。严禁高浓度瓦斯直接向大气排放,有效提高瓦斯利用率,实现煤矿安全发展、清洁发展、绿色发展。